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NFPA 55-壓縮氣體和低溫流體規范范圍
1.1范圍
1.1.1適用性。該規范應適用于所有場合的便攜式和固定式氣瓶,自增壓液氮罐,杜瓦瓶和儲罐中的壓縮氣體和低溫流體的安裝,存儲,使用和處理。
1.1.2具體應用。該準則不適用于以下情況:(1)該準則涵蓋的材料的異地運輸A.
1.1.2(1)有關氣體運輸的規定,請參閱49 CFR 100–185,“運輸”,和危險貨物運輸條例。
(2)符合NFPA 801,《放射性物質處理設施消防標準》的放射性氣體的儲存,使用和處理
(3)符合NFPA 99,《衛生保健》的醫療設施中醫療壓縮氣體的使用和處理設施代碼A.
(3)散裝的壓縮氣體和低溫流體系統的安裝應包括在本規范的要求之內,壓縮氣體必須要是需要做壓縮空氣檢測判斷質量等級。系統附帶的,旨在與醫療保健機構中的應用程序接口的儀器和警報應保留在NFPA 99(醫療保健機構規范)的范圍之內。
(4)根據NFPA 51,用于焊接,切割和相關工藝的氧氣-燃料氣體系統的設計和安裝標準,由氧氣瓶和用于焊接和切割的燃料氣瓶組成的系統
(5)易燃氣體當存儲在車輛上時用作車輛燃料的氣體。
有關信息,請參閱《 NFPA 52》,《汽車氣態燃料系統規范》或《 NFPA 58》《液化石油氣規范》。
(6)保管,使用,并根據NFPA 45,《使用化學藥品的實驗室防火標準》 在實驗室工作區域內處理和處理液化和非液化壓縮氣體,壓縮氣體和低溫液體的存儲和使用該代碼覆蓋了這些區域。并安裝可燃氣體探測儀等設備作為安全監控。
(7)按照NFPA 58,《液化石油氣法規》的規定,儲存,使用和處理液化石油氣。
(8)在符合機械規范的閉環制冷系統中儲存,使用和處理壓縮氣體
(9)根據NFPA 59A,《生產,儲存和處理標準》在公用設施中的液化天然氣(LNG)儲存液化天然氣(LNG)
(10)根據NFPA 52,用作車輛燃料的壓縮天然氣(CNG)和液化天然氣(LNG),車用氣體燃料系統法規
(11)在沒有具體規定的情況下,根據NFPA 2,《氫技術法規》產生,安裝,存儲,輸送,使用或處理的壓縮氫氣(GH2)或液化氫氣(LH2)或NFPA 55中的適用要求A.1.1.2(11)NFPA 55用作壓縮氫氣(GH2)或液化氫氣(LH2)系統安裝基本要求的原始文件。涉及的兩個技術委員會負責NFPA 55和NFPA 2(氫技術規范)之間的相關性。GH2或LH2散裝的安裝要求被視為基本規定。另一方面,針對特定應用(如汽車加油)的特定用途要求不在NFPA 55中規定,而是在NFPA 2技術委員會的職權范圍內。如果NFPA 55中包含特定的規定或控制,則以NFPA 55的特定控制為準,除非按照《樣式手冊》中的指示在NFPA的提取程序中進行了修改之后,可以對已提取的規定進行修改。 NFPA技術委員會文件。
(12)環氧乙烷與其他化學品的不可燃混合物
(13)容積為10 scf(0.283 Nm3)或以下的小室中或容納7.05 oz(200 g)環氧乙烷或以下的容器中的環氧乙烷 NFPA 55的特定控制將適用,但在NFPA技術委員會文件的樣式手冊中指出的情況下,如果在NFPA的提取程序中進行了修改,則可以遵循對已提取條款的修改。環氧乙烷與其他化學品的不可燃混合物。容積為10 scf(0.283 Nm3)或以下的小室中或容納7.05 oz(200 g)環氧乙烷或以下的容器中的環氧乙烷 NFPA 55的特定控制將適用,但在NFPA技術委員會文件的樣式手冊中指出的情況下,如果在NFPA的提取程序中進行了修改,則可以遵循對已提取條款的修改。環氧乙烷與其他化學品的不可燃混合物。
容積為10 scf(0.283 Nm3)或以下的小室中或容納7.05 oz(200 g)環氧乙烷或以下的容器中的環氧乙烷。